许衡像及家谱书影
许氏献身蒙古政府,始于蒙古宪宗五年,即宋理宗宝祐三年,是时他已四十六岁。从这一年起,到他死的前一年止,共计服官二十六年。此二十六年中,关于教育事业的合计四次:一为提举,三为祭酒。提举所掌的是地方一路的教育行政大权,祭酒所掌的是中央的国子学教育行政大权。除服官以外,退休时也曾私设讲坛,到处有成绩,受学生的欢迎与爱戴。死之时为元世祖至元十八年,享年七十有三岁。以其平日教导之殷,感人之盛,所以怀人不论贵贱少长皆哭泣于其门,四方学士闻讣聚哭,有由数千里来哭祭墓下的。教育家当年本极清苦,果能尽心职业,爱惜后进,死后不无相当之荣哀。在封建时代,人间究竟尚有几分道义与感情存在,享身后之精神的报酬。古今此例很多,不仅许氏一人。
二 品质论
许氏虽未明白如张横渠所说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,但观他平日的言论,确有这样的主张。他说:“人之良心本无不善,由有生之后,气禀所拘,物欲所蔽,而其私意妄作,始有不善。”(《小学大学》)“良心”是天赋与人类的一种形体,中间蕴藏着天地万物之理,谓之“性”,亦谓之“明德”。此性,是“虚灵明觉”,神妙不测,与天地一般,此又是本着程伊川“性即理”的说法——就是天地之性。天地之性原来纯粹至善的,只因受生之初,机会不等,而禀气遂有差异——有清的有浊的,有美的有恶的。这就是气质之性。受生之初,其气禀得清的,则为智;禀得浊的为愚;禀得美的为贤;禀得恶的为不肖。全清全美,明德全明,谓之圣人;全浊全恶,明德全昧,谓之恶人。清美之气,所得的分数,便是明德存得的分数;浊恶所得的分数,便是明德堵塞了的分数。清的分数、浊的分数、美的分数、恶的分数,参差不齐,多寡不一,所以人类的品质便有千万般的等第。但大概区分,可得三品:明德止存得二三分的,则为下等品质;存得七八分的,则为上等品质;存得一半,则为中等品质。此各种品质,虽得自受生之初,并非固定了的,原可以变化的。所谓“明德在五分以下,则为恶常顺,为善常难;在五分以上,则为善常顺,为恶常难。明德正在五分,则为善为恶,交战于胸中而未定,外有正人正言助之,则明德长而为善;外有恶人恶言助之,则明德消而为恶”。由此得一结论:人之良心本来是善的,其所以为恶者,一因气禀所拘,一因物欲所蔽。所以教育的功用有二:一则培养已有的善端,开发未来的善端;一则防止未来的恶端,革除已有的恶端。所谓“圣人设教使养其良心之本善,去其私意之不善,其上者可以入圣,其次者可以为贤,又其次者不失为善人”(均见《小学大义》对小大学问论大学明明德论生来所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