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,扬州青年人,没有婚姻自由,都是父母包办。男方家男孩子大了,父母就要请媒人来说亲。媒人把两家的“底儿”摸清楚,分别告诉两家的家长。当父母的听说了,先要想想,两家是不是“门当户对”。就是两家的社会地位、经济条件是不是差不多,差得太多,生活习惯、思维方式都不一样,两个孩子将来老闹别扭,就过不成日子。所以,结不成亲家。
其次要考虑两个孩子的“属相”是不是“犯冲”。属羊的不能找属虎的,为什么?羊入虎口啊。属牛的也不能找属羊的,这又怎么啦?羊和牛都是食草动物,很温顺的啊。不行,羊和牛四角相顶啊。
还有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年龄,也有讲究。男孩子比女孩子大几岁,没有关系,就是不能大六岁,为什么?大六岁,“犯六冲”啊。
女孩子比男孩子大,也没有问题。可是不能大一岁,为什么?“女大一,哭滴滴”呀。大两岁、三岁,都好,为什么?“女大两,没的拣。女大三,发万三。”
“发万三”,这个万三,就是沈万三,明朝一个有名的大富商,阔,比皇帝家还有钱。就是说,女的比男的大三岁,男的就能够发家致富,像沈万三一样。
媒人跑了男方跑女方,两家都点头了。女方把姑娘的八字写好,媒人给拿到男方家。男方把这庚帖压在自己家老爷柜上,一个香炉下边儿——什么是老爷柜?就是北方人说的供桌儿。如果三天以内,家里没有什么不吉利的事儿,像什么摔个碟子打个碗的,没有这些个事儿,就去找算命先生给“合婚”,看看有没有属相“犯冲”什么的。